顺义区纪委区监委 关于开展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报告的通知
2021-08-19
顺义区纪委区监委
关于开展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报告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中心、公司党组(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精神,经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报告工作的通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区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开展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人员范围
本次报告人员范围覆盖顺义区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党组织关系在顺义区的全体党员;
2.顺义区所属公务员;
3.顺义区所属参公管理人员;
4.顺义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顺义区所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6.顺义区所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7.顺义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8.顺义区所属未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垂直管理单位(公、检、法机关除外)由本系统上级单位负责统计。
二、报告事项主要内容
包括以下6类行为:
1.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存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或者购买、租赁及变相购买、租赁违法建筑的行为;
2.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存在组织实施或以出资、入股等形式参与实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
3.本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规划编制、用地审批、项目安排、确权登记等规划用地建设事务的行为;
4.本人是否存在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办理相关手续使其“转正”,或在核查认定、拆除腾退、罚没整治中弄虚作假、提供帮助的行为;
5.本人是否存在为实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说情打招呼、提供庇护,干扰执纪执法工作的行为;
6.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存在参与、支持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非正常信访、扰乱公共秩序等活动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顺义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情况报告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成员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具体承担统筹协调、统计汇总报告等工作。
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报告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工作隶属关系和归口管理关系,组织开展本单位、本地区、本系统的报告工作,并对报告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具体职责如下:
(一)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负责组织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公务的工勤、聘用制、劳务派遣等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及非中共党员离退休人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报告工作。
(二)镇、街道党(工)委
负责组织本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公务的工勤、聘用制、劳务派遣等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及非中共党员的离退休人员;村(居)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党组织关系在属地的党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镇人大代表的报告工作。
(三)其他情况
1.区人大、区政协:上述填报范围未覆盖的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区人大、区政协负责报告工作。
2.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内公办单位相关人员的报告工作。
3.区教工委: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内公办单位相关人员、民办学校、社会培训机构中的中共党员以及党组织关系在顺义区的学生党员的报告工作。
4.区国资委党委:负责组织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报告工作。
四、工作步骤
本次报告工作自8月开始,至9月15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数据填报阶段(2021年8月31日前)
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填写《北京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告表》)。《报告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分级留存备查。
(二)统计汇总阶段(2021年9月7日前)
各单位党委(党组)及时收集相关人员的报告内容,统计报告工作的整体情况,一是形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统计台账》(见附件4);二是汇总存在6类行为情况的具体信息,并填写《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3)。上述3类统计表格(附件2、3、4)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9月7日前将光盘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行政中心1110)。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1年9月15日前)
工作专班办公室对报送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数据统计分析,按要求呈报区委和市级工作专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报告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报告工作全过程,坚决扛起报告工作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在顺义落地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班推进落实,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讲明政策、讲清利害,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做到应报尽报、如实报告。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认真细致对报告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不断强化思想教育与舆论引导,确保报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各单位要于8月16日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责任领导和工作联系人,注明职务和凯发娱乐的联系方式,通过政务邮箱发送至“区纪委党风室”邮箱。对报告工作中把握不清、定性不准的问题,可及时与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专班办公室将及时答复和传达有关问题统一口径(见附件5),并将更新情况陆续发布。
(三)严明工作纪律
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严明工作纪律,注意舆情管控和保密工作,不得对报告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工作中发现涉及敏感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各项责任落实到人、执行到位。要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对报告工作认识不到位、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报告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
附件:1.北京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情况报告表
2.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情况统计表一
3.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情况统计表二
4.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统计情况台账
5.市纪委监委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报告工作有关问题答问口径(一)
联系人:刘国胜 81481633 13381226308
孙靖森 13520388829
刘恩众 13199509671
顺义区纪委区监委
2021年8月13日